李耀(1911.12—2003.4),安徽省金寨县双河区桃岭乡东岳村人。原名李克新。四五岁起随母亲外出讨饭,六七岁起给财主家放牛。192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9年11月转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10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任红一军第一师第三团机枪连班长,皖西北道苏维埃政府通信排排长,六安县保卫局连长兼政治指导员。1932年10月,红四方面军离开鄂豫皖苏区后,中共皖西北道委为加强对敌斗争,成立红二十七军。李耀先后任红二十七军三团三营八连连长兼指导员、三营营长兼营政委。1932年12月,红二十七军撤销后,他所在的三团归红二十五军七十四师指挥,次年3月参加河南光山县郭家河战斗,经一个多小时激战,将敌两个团全部歼灭,俘敌团长马鸣池以下2000余人。4月,李耀任红二十八军(也称红八十二师)手枪队队长兼指导员。7月中旬,在皖西北中心保卫战中,他奉命率手枪队侦察敌人活动情况,在夜经挥旗山时,遇敌一个前哨排,他以智取方法,成功地消灭了敌人前哨排,活捉排长以下20余人,缴获长短枪20余支。1934年4月16日,红二十八军编入红二十五军,李耀任红二十五军第七十五师二二三团一营二连文书。期间,随部参加了远程奔袭罗田县城战斗,歼灭守敌一部,缴获银洋7000余元和骡马数十匹。
李耀先后参加了鄂豫皖苏区一至五次反“围剿”作战。在第一次反“围剿”作战中,单身扛着重机枪追歼逃敌,累得吐血仍继续向前追击,被战友们传为佳话。1934年11月8日,在斛山寨反袭击战中,他随红二十五军顽强抗击敌第一○七、第一一七师的攻击,打退了敌人多次凶猛的进攻,并趁机反击,敌被迫溃退,此役共毙伤俘敌4000余人。
1934年11月,随红二十五军长征。1935年8月,在四坡村战斗中,由于他勇猛顽强,被提升为二二三团三营八连指导员。1935年9月红二十五军到达陕北后,与陕北红二十六军、红二十七军合编为红十五军团。李耀调陕北军政干部学校政治大队任政委。1936年3月,入中央红军干部队学习,任党支部组织委员。8月,任中央红军步兵学校三营八连指导员。10月,任中国工农红军前敌总指挥部第一兵站医院政治委员。1937年3月,任援西军政治部组织科长。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1937年9月,李耀入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并兼任延安抗大三期四队党支部书记。1938年7月,被派往河南西华县国民抗日自卫团任参谋长。1939年1月,任新四军游击支队第一营政委。3月,任新四军游击支队第一团政委,在彭雪枫的领导下,率部转战豫皖苏边区,参加开辟抗日根据地的斗争和游击战争。1941年起先后入延安军政学院和中共中央党校学习,参加了延安整风运动。1944年12月,受命参加开辟豫西抗日根据地的斗争。1945年1月,任冀鲁豫军区豫西分区政治部主任兼中共豫西地委组织部部长,为开辟豫西抗日根据地、建立基层政权工作做出了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10月,太岳军区以原豫西分区两个特务团和太岳军区五十四团成立了第八纵队二十四旅,刘金轩任旅长,李耀任政委。1946年5月,任晋冀鲁豫野战军第四纵队第十二旅政治委员。率部参加白晋路反击战和闻夏、同蒲路、临浮、吕梁、汾孝、晋南等战役。1947年7月,人民解放战争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后,率部南渡黄河挺进豫西作战,继而出师陕南开辟解放区。1948年1月鄂豫陕军分区成立后,兼任分区政治委员和中共鄂豫陕地委书记。同年6月任陕南军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率部参加襄樊、淮海战役。1949年5月兼任第十九军副政治委员。
新中国成立后,任第一步兵学校政治委员,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干部部部长、政治部主任,总后勤部副政治委员、顾问。他是人民军队后勤政治工作的卓越领导人。
1955年9月,被授予中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77年12月,由顾问改任总后勤部副政治委员兼纪委书记。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四、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第十二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2003年4月9日在北京逝世。
(注:根据《红二十五军战史》、互联网百度·百科人物简介等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