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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托弟/做农民的孩子,没什么可丢人。

(我的父亲母亲)

一年,跟着一位曾经关系还不错的乡友参加了一个他朋友组织的小型聚会。

聚会上,乡友向在场的人介绍我的话,虽然时隔将近十年,但我至今记忆鲜明。

他开首第一句就非常笃定地说,我是中国人民大学在读的法学博士。

彼时,我正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硕士,专业是法学,可学校不是人大,更不是什么博士。

我想,可能是乡友记错了,于是,也没多想,凭其往下说。

乡友接着斩钉截铁地说:“她爸爸很厉害的,是搞房地产的,在我们老家天水非常有名。天水饭店听过吗?就是她爸爸建的……”

听到这里,我心里已很不悦,接下来他还说了什么,我不大记得了。只出于维护乡友的面子,就他对我的介绍说词,也未置可否。

聚会结束后,返回途中,我问乡友为何要说我爸爸是房地产商:“您知道我家是农民啊,天水饭店我大大连见都没见过哩。”

乡友的回答,让我大吃一惊。

他说:“那些人很虚伪的,如果说你家是农民,会看不起你的。”

九年前,我还是个求学象牙塔中的学生,读书之余在一所司法考试培训学校做兼职老师,虽然已开启了直面这个繁复错综尘世的艰难步履,但骨子里依然是天之骄子的纯澈。

那一年,我来京城已近六年。

经过六年时间的洗礼,表面上,我已融入北京这座城市,走在行人熙攘的街头,至少在衣着打扮方面已与路人没有太大的违和感。

可是,可是不管初来北京还是到现在,但凡向任何人提及我父母的职业,我都非常欣然地说是“农民”,至于别人会不会因此看不起我,我丝毫不在乎,一定程度上,我甚至是得意的。

那天,和乡友告别前,我半是戏谑地对他说:“您是怕别人会看不起您吧。”从此,便再无联系。

一个人,有太多无法选择的境遇,譬如出身的家庭、国度和时代,等等,是任凭我们后天如何努力都改变不了的。

当一种事实成为无法改变的注定时,我们往往倾向于选择悦纳。

像我,就呱呱坠地在了农民家庭,不但我的父母一辈子都和黄土地打交道,我自己从小也和泥土相依为命。如果说,如果说我属于通过读书顺利跳出农门的一茬人的话,那么,是从我父母躯体上流淌出来的汗水和脚底下的黄土混凝在一起,铺就了这条让我奋力跳跃的阳光大道。

树高千尺不忘根,水流万里总思源。

草木流水犹如此,何况身为自诩万灵之长的人呢。

所以,我从来对身为农民的父母和那片并不富饶的黄土地心怀感恩。

因为我深深懂得,相较于富裕家庭、相较于肥美土地,我们的父母和我们那墚茆纵横的黄土地,能将一代又一代儿女养育成人,是多么的不容易。这种不容易,在一定程度上,简直是感天动地的,甚至让人对天地万物都肃然起敬。

我是这么想的,所以,从来不觉得自己的父母是农民会是一件丢人的事。

既然我自己都不觉得丢人,为何要顾全他人的面子而看轻自己的父母呢?

这么说,并非美化“农民”这一职业,好似当农民很美气;也并非歌颂贫苦——农民实苦,这是毋庸赘言的。

我只是想说,做农民家的孩子,没有什么可丢人的。何况,我国作为农业大国,自目下往上数三代不一定都是农民,但绝大多数都是农民,这个毫无疑问。

这让我想起另一件事。

记得2005年秋月家人送我来北京求学的情形。

当时,穿着浅粉色卫衣和翠绿色裤子的我一脚踏进京城,像只被丢弃在茫茫旷野中的丑小鸭一样,无可适从。如果说,我对城乡差别有过什么特别明显感触的话,也就只有那次了。

接下来,因时因地而来的悄无声息的蜕变开始发生,往后岁月里再也没有像那次那般赫然的感触了。

几个月后,一天和家人通电话,我大大(注:我对父亲的称呼)听了我对舍友父母职业的介绍后,心情不无沉重地说:“狗狗娃,额(我)对不起你。”

我一头雾水,赶紧问他何出此言。

我和我大大接下来的对话,至今犹在耳旁。

大大:“你大大么本事,你看人家的父母不是老师就是当官的、做生意的,就你一个人的大大是农民。”

我:“啊,大大,你咋能这么说呢。你想一下,人家的家庭那么好,咱们是农民,可他们的娃娃和你的娃娃上得却是同样的学校。你不觉得你的娃娃更优秀吗?优秀娃娃的父母能差到哪里去!”

当时,我多少能体会到我大大因为没能给自己的孩子提供好的家庭条件而来的失落和自责,但作为他的孩子,作为他一用一撅头一撅头耕种出来的种子培育长大的孩子,我怎能抱怨自己的父母做得还不够呢?——他们已经很尽力了。

情急之下,我便就说出了上面安慰他的话。我大大一听,果然高兴坏了。

人啊,活到一定的年纪,来自孩子的幸福感会让他忘却很多在此之前的不尽人意。

而这句话,在未来很多时间里,又成了我父母安慰我的金玉良言。

是啊,一对农民夫妇生育了五个孩子,还能把孩子送到北京和很多很多家庭优渥的独生子女在同一所学校读书,他们多像一块天然贫瘠的土地,却和富饶的土地一样耕耘出了同样丰茂的庄稼!

做农民的孩子,没什么可丢人的,我一直是这么想的。可我一直找不到一个更接近于形而上学的理念来支撑自己的想法,直到前几天和几个乡友聚餐。

饭过一半,一位颇有学识的老乡前辈指着桌子上的珍馐美味,半醉微醺地说:“吃了很多饭,最喜欢吃的还是一碗浆水面。这人啊,活到眼里看到的人和东西没有差别时,就活到通透了。”

听到“通透”二字,心里先是倏忽一惊,继而猛地想起文首提及的九年前的事和后来我们父女之间的对话,仿佛一束光倾洒了下来,霎时,情有可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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