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一次文物普查之后,1984年1月,光山县人民政府就公布花山寨会议旧址为“县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了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并在花山寨脚下的闸晏公路旁边树立水泥板碑一座。碑正面刻着“1934年11月11日,鄂豫皖省委在花山寨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传达党中央指示,决定红二十五军长征”等文字。
1995年,此碑损坏,光山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改立砖混青石碑,铭文同上。青石碑立在花山寨山麓的东北角。2009年3月,花山寨会议旧址被列为“信阳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6年2月,花山寨会议旧址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后,6月,光山县文物旅游局在会址前竖立了统一的“省保”标志碑文,碑文的正面是“花山寨会议旧址”字样,背面是光山花山寨会议的主要决策内容。
光山县文殊乡(原属南王岗乡)中、小学校每年组织学生到纪念碑前进行爱国主义传统教育,讲述红二十五军战斗的历史故事。